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現將我市2023年下半年自考畢業手續辦理事項通知如下,請符合畢業條件且在我市參加自考的考生仔細閱讀通知并按要求提交畢業申請,逾期不再補辦。
一、辦理條件
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實踐課、畢業論文)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申請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專科(或以上)學歷作為前置學歷。外省轉入考生應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畢業專業筆試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請畢業。
在我市申請畢業的考生需持有我市自考準考證且在我市取得不少于1門合格成績。
二、辦理形式
自學考生畢業申請通過合肥市教育考試信息服務系統辦理。考生使用手機打開皖事通APP,選擇“合肥市”,搜索“教育考試信息服務系統”,進入合肥市教育考試信息服務系統的“自學考試業務辦理”欄目,點擊“畢業申請”進行辦理。
三、辦理時間
申請時間:11月27日9:00-12月1日17:00
審核時間:11月27日14:30-12月6日17:00
繳費時間:11月27日14:30-12月6日22:00
由于我市申請畢業考生較多,且需要審核的內容也較多,請考生不要著急,耐心等待審核結果。審核截止之前,已經提交畢業申請還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可以修改信息,再次提交。
合肥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畢業生審定費20元。
四、畢業證書發放
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需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完成電子注冊后才能發放,預計2024年2月下旬發放,具體時間請考生關注合肥招生考試網。
考生的畢業資格通過市考試院審核后,需要報省考試院和主考院校審定,畢業證書必須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完成電子注冊后才能發放,市考試院審核通過后,仍然可能會因照片或者前置學歷等原因被駁回,因此本次審核通過后不提供畢業證明。
五、注意事項
1、我市自考課程免試和課程替代不單獨辦理,考生如有課程免試,在辦理畢業的同時,應在系統里上傳相關材料照片,辦理相應課程的免考。考生如有課程替代,在辦理畢業的同時,應在系統里填寫使用的課程。
2、若審核不通過,考生可在審核截止之前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申請,若考生對審核結果有疑義,可以在12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科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照片需使用畢業生畢業前一年以內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證件照,考生在進行畢業申請時需上傳畢業證書照片,具體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見畢業申請系統提示,望考生認真對待,若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被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駁回,導致無法按時畢業,責任由考生承擔。
4、如考生在獲得前置學歷后,更改過個人的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則需在申請畢業前,先攜帶以下材料到合肥市教育考試院現場提交申請,申請審核通過后再辦理畢業。提交的材料包括(1)情況說明;(2)公安部門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5、廣告學(本科)、日語(本科)、旅游管理(本科)、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漢語國際教育(本科)、城鄉規劃(本科)、工程管理(本科)、公共安全管理(專科)、小學教育(專科)、心理健康教育(專科)、金融服務與管理(專科)、市場營銷(專科)、電子商務(專科)、建筑工程技術(專科)、機電一體化技術(專科)、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科)、大數據技術(專科)、護理(專科)專業已經停考,本次是最后一次辦理畢業,請以上專業的畢業生不要錯過畢業申請時間。
6、畢業生審核、自考政策咨詢電話:0551-62323099;系統使用咨詢電話:0551-62838912